创业观察 ·
沪苏浙皖各城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照:标准、对象与文号(2026年10月核实)
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本页数字与条件按官方原文核对,政策每月复核一次,下次复核约在 2026年11月1日;申请前请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
截至2026年10月1日,已采集城市中,苏州、无锡、徐州的标准均为每新增带动1人给予3000元,但对象条件、补贴周期和累计上限并不相同;南京为2000元/人,南通本地政策为每吸纳1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嘉兴、金华、杭州、宁波、绍兴、台州则采用“带动3人起步、每增加1人递增”的计补方式,其中嘉兴、金华、杭州、宁波、绍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来源为各城市所列政策,核实日期均为2026年10月1日)。
上海需要单独看区级政策:沪人社规〔2023〕1号没有设置统一的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目,而是允许各区配套制定。未收入本表的城市,官方材料未查到或本批未采集,不能据此补写标准。
| 城市 | 适用对象 | 金额或比例 | 期限或条件 | 文号与发文机关 | 来源 |
|---|---|---|---|---|---|
| 常州 | 2026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适用对象;创业主体申领省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具体对象由当地执行 | 一次性扩岗补助金额:官方材料未查到;省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由各地确定 |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单位申请及确认期限截至2027年3月31日;创业主体应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只享受一次 | 一次性扩岗补助转发文件:常人社函〔2026〕65号,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省级办法:苏财规〔2025〕2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常州市转发通知,2026年9月29日发布;江苏省办法,2025年6月12日发布;均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嘉兴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适用对象 | 带动3人就业每年2000元;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1000元;每年不超过2万元 |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嘉政发〔2024〕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 | 2024年1月11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金华 | 金华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适用对象 | 带动3人就业每年2000元;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再给10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 |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金人社发〔2025〕17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6月26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南京 | 首创业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 | 2000元/人 | 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期不少于6个月;登记注册未超过3年;同一申领主体只享受一次 | 宁财规〔2025〕5号,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年9月30日发布,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1日;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南通 | 南通市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适用对象 | 每吸纳1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 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南通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未列文号;发布机关为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2026年8月28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宁波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适用对象 | 招用3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超过3人的,每超过1人另补贴1000元;每年最高2万元 | 补贴期限最长3年 | 甬人社发〔2023〕22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 | 2023年12月25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绍兴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适用对象 | 带动3人就业每年2000元;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再给1000元;每年不超过2万元 | 最长3年 | 绍市人社发〔2023〕65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 | 2023年12月19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台州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适用对象 | 每带动1人20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 |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台人社发〔2022〕39号,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 | 2022年8月29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无锡 |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适用对象 |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3000元;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需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缴纳社保满3个月 | 未列文号;发布机关为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4年7月9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徐州 | 首次创业、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创业主体 | 按实际吸纳就业人数每人3000元;累计不超过30万元 | 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6个月,目前正常缴费;登记注册未超过3年;同一创业主体只享受一次 | 政策清单未列文号;发布主体为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刊登于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2026年9月16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杭州 | 重点人群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 带动3人以上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每多带动1人,再补每人每年10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 | 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 | 杭人社发〔2023〕7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年1月31日发布,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苏州 | 作为实际用人单位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的创业主体 | 每带动1名其他劳动者3000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 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以内 | 苏人保就〔2025〕10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 | 2025年12月31日发布,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施行日期按省要求执行;2026年10月1日核实 |
| 上海 | 各区可结合区域实际确定适用对象 | 市级统一金额:官方材料未查到,须以所在区现行文件为准 | 沪人社规〔2023〕1号允许各区在市级政策基础上配套出台区域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 | 沪人社规〔2023〕1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2023年2月7日发布,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6年10月1日核实 |
哪些属于江苏省级统一规定?
江苏省层面的共同规则是:创业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主体只享受一次,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该规则来自苏财规〔2025〕2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5年6月12日发布,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省级办法统一的是基本框架,并没有给出适用于所有城市的统一金额。常州、南通、徐州还涉及省级框架下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但表格列出的金额分别来自各城市执行材料,不能把本地标准理解为全省统一标准。
哪些城市采用本地标准或另有区域安排?
南京、南通采用按人计补方式:南京为2000元/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缴费期不少于6个月;南通本地政策为每吸纳1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劳动合同须签订1年以上,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两地条件和计补周期不同(宁财规〔2025〕5号、南通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均于2026年10月1日核实)。
苏州、无锡、徐州的表内标准均出现3000元,但执行口径仍需分别核对。苏州要求连续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以内,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无锡要求合同在1年以上、社保满3个月,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3000元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徐州要求劳动合同在1年及以上、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6个月且目前正常缴费,累计不超过30万元(来源分别为苏人保就〔2025〕10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9日政策问答、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2026年9月16日政策清单;核实日期均为2026年10月1日)。
杭州、嘉兴、金华、宁波、绍兴的公开标准都从带动3人就业起计,并设置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期限最长或不超过3年等限制;台州则按每带动1人2000元计补,年度总额同样不超过2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杭州另有重点人群和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等条件(来源为表列各城市政策,核实日期均为2026年10月1日)。
上海不宜直接套用其他城市标准。上海市级文件只规定各区可以制定区域政策,没有给出统一的市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金额,申请人需要查看经营或登记所在区的现行文件。
申请前要核对哪些条件?
- 劳动合同期限。 南京、南通、苏州、无锡、徐州要求合同达到各自规定期限;具体以表中条件和当地最新办事材料为准。
-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南京、南通、徐州要求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无锡要求满3个月,苏州要求1年及以上,杭州要求连续缴纳满12个月。
- 登记注册时间。 南京和徐州要求登记注册未超过3年,苏州要求登记注册时间在3年以内,杭州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
- 重复申领限制。 江苏省级办法规定创业主体只享受一次;南京材料也明确同一申领主体只享受一次,徐州材料明确同一创业主体只享受一次。
- 政策有效期与施行日期。 苏财规〔2025〕2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宁财规〔2025〕5号有效期至2030年10月31日;沪人社规〔2023〕1号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苏人保就〔2025〕10号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其中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施行日期按省要求执行。
- 常州扩岗补助不能与本表混为一谈。 常人社函〔2026〕65号转发的是2026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单位申请及确认期限截至2027年3月31日;具体补助金额在苏人社函〔2026〕162号原文中,本批未取到,不能补写。
常见问题
沪苏浙皖所有城市都是每人2000元吗?
不是。南京为2000元/人,南通本地政策为每吸纳1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苏州、无锡、徐州表内标准均出现3000元,但无锡、徐州采用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表述,苏州最高不超过3万元。金额均来自表列政策,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1日。
哪个城市补贴期限最长?
不能只按一个数值作简单比较。嘉兴、金华、杭州、宁波、绍兴、台州写明期限不超过3年或最长3年;无锡写明3年内计补;南京的现行文件没有在所采事实中写明3年补贴周期。因此,应连同适用对象、合同期限、社保条件和累计上限一起核对。
有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还能重复申领吗?
江苏省级办法明确创业主体只享受一次;南京和徐州材料也有同类限制。杭州材料则规定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是否属于同一创业主体、是否已经享受过相关补贴,应由受理部门按当地规则核验。
上海有统一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金额吗?
所采上海市级文件没有设置统一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金额。沪人社规〔2023〕1号允许各区在市级政策基础上配套出台区域政策,因此应查询经营或登记所在区的现行文件;市级统一金额在官方材料中未查到。
没有收入表中的城市怎么办?
本批官方材料未查到或未采集相关城市的完整政策信息,因此没有列入对照表。申请前应以当地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公布的最新文件和办事指南为准,不能用邻近城市标准代替。
资料来源
- 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网公报)
- 常州市关于转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 南京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苏州市创业补贴有关规定(吴江区人社局转发件附件)
- 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
- 上海市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
本页还核对过的官方文件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兴市人民政府)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实施细则的通知(含《金华市区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通市区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甬人社发〔2023〕22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附件原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
-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州市财政局)
- 人社政策百问百答(一)就业创业篇(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苏创助跑·源来好创业”徐州市创业资源“五清单两名录”—附件1 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徐州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
以上文件与正文资料来源均于 2026年10月1日 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