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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业补贴2026: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初创期社保补贴与创业担保贷款

核实日期:2026年9月30日(本页数字与条件按官方原文核对,政策每月复核一次,下次复核约在 2026年10月30日;申请前请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

2026年上海仍在执行一批市级创业补贴,其中首次创办组织可领一次性8000元,初创期组织按吸纳就业人数拿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按期还款可享实际利率50%贴息。下面按这三项说明谁能领、能领多少、何时申请。

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谁能领:本市户籍且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要满足什么条件: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1年,且按规定至少为1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可申请一次性8000元创业补贴。

怎么申请:须在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提出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只能享受一次;申请人应为注册登记时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补贴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向创业组织注册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

该政策出自沪人社规〔2023〕1号,有效期至2027-12-31。

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

谁能领: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办理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优惠资格认定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要满足什么条件:新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后,可按吸纳本市劳动者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50%给予补贴;农民合作社按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额的50%补贴。

两条限制:每个创业组织每月社会保险补贴人数以8人为限,补贴期限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同一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创办的创业组织只能享受一次。

怎么申请:首次申请原则上须在注册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提出,末次申请最晚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42个月;可通过上海一网通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线上申请,或向注册地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与贴息

贴息政策(沪财发〔2024〕5号,2024年5月31日起实施):对以创业者个人或创业组织为借款人、由上海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含提前还款)的,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

不贴息的情形:展期、逾期、借新还旧的不予贴息;同一借款人累计享受贴息不超过3次;须自贷款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向贷款申请地区人社部门申请;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须在贷款期限内在本市创办创业组织。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50万元,期限最长3年,免抵押、免担保费,利率上限为LPR+0.5%,按期还款可获实际利率50%贴息。申请对象包括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办理留学人员来沪创业优惠资格认定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说明:创业组织类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因中文原文(沪财发〔2024〕4号)本机未取得、英文官方门户转述疑有翻译错误,本文未收录,以取得中文原文后官方公布为准。

申请入口

事项 渠道
初创期社保补贴等线上申请 上海一网通办(zwdt.sh.gov.cn)
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初创期社保补贴线下申请 创业组织注册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

其他可一并关注的市级政策

  • 创业场地房租补贴:进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并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创业组织的创业团队,可申请孵化期间场地费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入孵至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工位费为限,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市、区按7:3分担。
  • 市级创业大赛奖励:获市级优胜的创业团队最高不超过5万元创业启动金、国家级优胜最高不超过10万元;获市级优胜的创业组织最高不超过10万元助力发展金、国家级优胜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上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按缴费基数下限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累计不超过24个月(非沪籍需提供有效《上海市居住证》);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不含“特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参保的,同样按50%补贴,同一人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区级配套以各区为准。市级文件(沪人社规〔2023〕1号)允许各区在市级政策基础上配套出台区域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市级本身未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目,带动就业类补贴以各区文件为准。

资料来源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号) - 上海市人社局政策解读:事关就业创业!这些补贴或与你有关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工作的通知(沪财发〔2024〕5号) - Shanghai's guaranteed start-up loans top 1.3 billion yuan this year(上海市政府英文门户)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3〕25号)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8号)

本页还核对过的官方文件

  1. Shanghai's guaranteed start-up loans top 1.3 billion yuan this year(上海市人民政府(english.shanghai.gov.cn))
  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
  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本市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名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
  5. 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文件与正文资料来源均于 2026年9月30日 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