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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信息港科技企业孵化器:地址、入驻条件与申请方式(官方名单与官网,2026年10月核实)
核实日期:2026年10月1日(本页数字与条件按官方原文核对,政策每月复核一次,下次复核约在 2026年11月1日;申请前请以当地主管部门最新公布为准。)
清华信息港科技企业孵化器位于深圳高新科技园北区;工信部通知列明的运营主体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类别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第一批)标准级,名单序号366。认定信息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6〕141号,发布日期2026-04-16,核实日期2026-10-01);位置来自力合科创官网2021-05-28发布、2026-10-01核实的介绍页。
截至2026-10-01,官方材料未查到具体楼栋和街道入驻地址,也未查到入驻条件、申请方式、租金减免及针对该孵化器本身可享受的政策。现有力合科创官方入口是清华信息港介绍页,页面未列出申请流程或独立网上申请入口。
清华信息港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什么级别,由谁运营?
| 项目 | 名单信息 |
|---|---|
| 认定类别 |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第一批)标准级 |
| 名单序号 | 366 |
| 项目名称 | 清华信息港科技企业孵化器 |
| 运营主体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 重点方向 |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 |
对应名单原行为:“366 清华信息港科技企业孵化器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文号工信厅科函〔2026〕141号,发布日期2026-04-16,核实日期2026-10-01。
力合科创官网的历史介绍需要与现行名单分开阅读。该官网在2021-05-28发布、2026-10-01核对的页面中自述,清华信息港在2020年获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并被认定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这是官网的历史自述;工信部2026年名单原行使用的是“标准级”表述,两种信息不能混写为同一份名单中的当前级别。
具体地址在哪里,官网页脚地址能办理入驻吗?
| 地址项目 | 可核实信息 | 来源与日期 |
|---|---|---|
| 公开位置 | 深圳高新科技园北区 | 力合科创官网自述;页面发布日期2021-05-28,核实日期2026-10-01 |
| 具体楼栋、街道入驻地址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核实日期2026-10-01 |
| 官网列出的公司地址 |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 | 力合科创官网页脚;页面发布日期2021-05-28,核实日期2026-10-01 |
| 公司地址性质 |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地址,不是官方材料列明的入驻受理地址 | 力合科创官网;页面发布日期2021-05-28,核实日期2026-10-01 |
因此,官网页脚可以帮助识别运营方公司的联系地址,但不能据此直接上门办理入驻。具体入驻位置仍需以运营方后续正式信息为准。
入驻条件和申请方式是否已经公布?
截至2026-10-01,工信部名单和力合科创清华信息港介绍页均未提供以下内容:
| 项目 | 官方材料状态 |
|---|---|
| 入驻条件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 申请方式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 独立网上申请入口 | 未查到 |
| 申请材料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 审核流程或申请期限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名单所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以及力合科创官网在2021-05-28发布、2026-10-01核实的页面中自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均属于方向介绍。官方材料未说明这些方向是强制入驻条件,也未公布企业成立年限、融资阶段或技术成果等门槛。
工信部通知承担的是名单认定功能,不是申请通知;力合科创现有介绍页也没有被列为申请系统。
租金、减免和可享受的政策有没有明确数字?
| 项目 | 官方材料状态 |
|---|---|
| 租金金额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 租金减免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 补贴或扶持金额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 减免期限或适用条件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 入驻后可享受的专项政策 | 官方材料未查到 |
力合科创官网在2021-05-28发布、2026-10-01核实的页面中,自述清华信息港服务体系包括投资融资、政策申补、宣传推广、人才综合、讲座培训、财税法务六个服务板块。这是官网对服务类别的历史介绍,不代表每家入驻企业均可自动获得补贴或减免;具体对象、金额、期限和申请条件,官方材料均未查到。
没有公开申请规则时,下一步应核实什么?
- 先通过工信部通知核对项目名称、名单序号、运营主体和重点方向,避免把官网历史自述当作现行名单原行。
- 再查看力合科创官网是否发布后续入驻通知、申请入口或联系方式。现有清华信息港介绍页截至2026-10-01仍未列明这些内容。
- 在提交材料、签订合同或接受优惠前,要求相关方书面说明入驻条件、申请流程、租金、减免和政策适用条件;现有材料不足以支持具体金额或结果承诺。
- 不要把官网列出的公司联系地址当作入驻受理地址,也不要把重点孵化方向理解为已经公布的强制门槛。
常见问题
“标准级”和官网所说的“国家级”是否矛盾?
截至2026-10-01,现行可核实的工信部名单表述是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第一批)标准级、序号366,来源为工信厅科函〔2026〕141号,发布日期2026-04-16。官网关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说法来自2021-05-28发布的历史介绍页,是对2020年所获认定的自述,不应改写2026年名单原行。
运营主体是不是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两个主体应按来源区分。工信部2026年名单列明的运营主体是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核实日期2026-10-01;力合科创清华信息港介绍页的发布主体是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页面发布日期2021-05-28。现有材料不足以把两者直接写成同一法律主体。
官网页脚列出的公司地址能直接办理入驻吗?
不能。官网页脚所列“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是公司联系地址,并非官方材料列明的入驻受理地址;该信息来自力合科创官网2021-05-28发布、2026-10-01核对的页面。具体楼栋和街道入驻地址仍为官方材料未查到。
是否只有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企业才能申请?
官方材料没有这项强制门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是工信部名单列出的重点孵化方向,官网还自述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领域;这些方向信息不能直接等同于入驻条件。
入驻申请和租金减免信息去哪里找?
截至2026-10-01,工信部通知没有提供申请入口,力合科创清华信息港介绍页也未查到入驻条件、申请流程、租金金额或减免办法。现阶段不能据此填写具体数字,也不能将官网的服务板块介绍视为每家企业均可享受的政策承诺。
资料来源
正文资料来源均于 2026年10月1日 核对。